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监督、执纪、问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设10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市委巡察办。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下属事业单位(个旧市纪检监察网络舆情监督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承担“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强化政治监督。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今年以来,紧扣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中将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对6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处分。严格落实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回复廉政意见1191人次,单位集体173个。
找准职责定位。在贯彻中央、省州市党委部署的“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把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摆进去,确保政令畅通。带头贯彻执行,更加深入主动地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专题刊发理论调研文章9篇,不断深化对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政治机关职能,与环保、公安、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交协查机制,联合调查、联动追责,为推进“两个维护”落实发挥应有作用。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开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宣讲,以讲促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监察法》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年初,召开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签订年度责任书,安排年度重点任务,并对37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促进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在市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基础上,把改革试点的重点转移到全面融合上来,共划转编制17名,转隶人员13人,对检察院转隶人员和纪委干部整合安排。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4个增至8个,机构数和编制数均向监督执纪部门倾斜,分别占总数的85%和61 %。加大全员学习培训力度,按照“第一时间、脱产学习、全员参与”的原则,组织参加省、州、市三级38个专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大局、运用政策和法纪的能力,有效推动理念和工作融合。
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行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严格学习贯彻《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全要素试用谈话、询问等12项调查措施714次,重点探索以留置取代“两规”,采取留置措施3件3人。制定监察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市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加强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联系配合,畅通法法衔接。
3、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协同推进监督全覆盖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重温《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围绕关键少数加强纪律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进行任前廉政谈话3批16人次,任前廉政考试10人次,“面对面”的约谈、“点对点”的函询逐步成为常态。今年以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3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5.2%;第二种形态43人次,占18.7%;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3.5%;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2.6%。
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赋予16个派驻机构监察职责,由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市级各部门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市监委制定《关于向乡(镇、区、处)派出监察室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市监委向各乡(镇、区、处)派出监察室,明确乡镇监察职责,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将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今年以来,市委已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16个,问题线索29件,立案3件。在巡察整改上发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分管市级领导参加巡察反馈,督办巡察整改。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坚持高质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
4、坚决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深入整治突出问题。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将其中4个方面12个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印发《关于在全市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自查纠正的通知》,全市各级各部门自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110余个;检查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11个,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公职人员履职尽责不力问题40个。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既深揪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新表现。年初,对全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进行明察暗访。今年以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7人。市扶贫办原副主任吴劲兵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作风不实、工作不负责的问题,被中央纪委作为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紧盯重要节假日,组成专项检查组,抽查餐饮、超市和娱乐场所36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滋生和反弹回潮。
5、严厉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强化重点领域正风肃纪,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力度。2018年1—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115次,处置问题线索221件次。立案审查63件67人,科级干部22件2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161.04万元
6、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正风肃纪、塑形铸魂、打造铁军”专题教育活动,围绕思想、工作、作风、纪律4方面28个问题对照检查,强化措施,全力整改。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市纪委市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每周一学习例会制度,将上级精神学习好、执纪执法理念领会好、业务工作落实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 94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1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3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9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90.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0.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0.84万元(本级财力1790.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0.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9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84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369.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和水电费;发放干部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会议费;工会经费;物业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全市巡察工作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76.18万元,主要用于个旧市纪检监察舆情监督中心8个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0.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日常开展活动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0.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29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8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17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90.8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79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0.8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79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84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部门收入为1790.84万元,较上年增加210.67万元,增幅为11.76%。变动主要原因如下:在职人员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1790.84万元,较上年增加210.67万元,增幅为11.76%。变动主要原因如下:在职人员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支出为60万元,较上年增加60万元,增幅为100%。变动主要原因如下:用于开展市委巡察办巡察工作。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情况;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情况。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4.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比上年增加42.07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巡察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632.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56万元,固定资产351.77万元。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60万元,其中:巡察工作经费项目安排60万元,三级指标其它,指标值完成市委下达的2019年全市巡察工作,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市委市政府决策。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