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对全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进行督导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工作,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019年3月6日至3月12日,市纪委监委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队,组织市纪委监委案管室、案审室相关人员分成三个组,对全市10个乡(镇、区、处)、及24家市委扫黑办成员单位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进行督导。

此次督导对象为各乡(镇、区、处)党委、纪委,市委扫黑办各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扫黑办成员单位纪检监察组。督导工作主要围绕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情况、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梳理情况、各乡镇纪委、市纪委监委派驻扫黑办成员单位纪检监察组受理、摸排、处置相关问题线索情况,以及督导各乡镇派出所受理、处置涉黑涉恶案件,及摸排、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情况共五个方面来开展。

各督导组紧紧围绕责任严格督、突出重点深入查,通过调阅各单位材料和卷宗,深入各乡镇站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对干部职工、群众走访,研判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推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责任落实,从而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打掉黑势力“保护伞”,坚决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